首页资讯

业主预付20万买简装房,正式签约时开发商涨价15万;律师:开发商违背诚信,可要求退款

时间:2025-07-25 23:30 作者:神经哥

业主预付20万买简装房,正式签约时开发商涨价15万;律师:开发商违背诚信,可要求退款

“去年付款20万认购的时候,说好的房价每平方米3500元,今年开发商突然说价格要提高到4860元,一套房子多掏15万左右。如果放弃不买,开发商说退款要等到2027年12月底。这哪有一点契约精神!”

7月18日,甘肃天水的张先生向华商报大风新闻反映自己的遭遇时,气愤不已。

预购新房——预付20万元买简装房,签预售合同让等网签

张先生告诉记者,2024年底,在天水市大街小巷都能看到“招商雅苑”楼盘的推介广告,宣称每平方米均价3880元。之后他和家人来到售楼部,销售人员非常热情,带领他们看了房屋,并介绍说是简装房。自己和家人考虑到适合孩子以后结婚用,就下决心购买。



图为涉事楼盘

张先生介绍,2024年12月30日,自己最终以每平方米3500元的价格,认购了一套105.08平方米的房子,总价约35万元,当时支付20万,余款15万分三期付清。“当时签的是预售合同,合同盖的‘天水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招商大厦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专用章’,销售人员说房款交清正式签网签合同”。



业主预付20万买简装房,正式签约时开发商涨价15万

张先生说,当时临近农历春节,他又不放心,拿着预售合同到天水市房管局咨询,工作人员回答“要签带二维码的合同”。他又到售楼部去问,售楼部工作人员称春节过后就签网签合同,让等电话通知。

突然涨价——房子每平方米涨价1300余元,不买退款要等两年后

张先生称,正验了那句话“夜长梦多”。他在家等电话,一直等到2025年5月份,没有电话通知后,他又到售楼部去询问,发现换了新的工作人员。问负责人,对方说他当时买的是工抵房,办不了网签,想继续买房需要按现在价钱4860元补差价,想退房要等到2027年12月之前。

听到这个解释,张先生说自己当时就懵了,那时还遇到两位和他一样遭遇的买房人,他们甚至是全款买的。

张先生称,业主们联系以前的销售人员,电话无法打通,微信被拉黑。有业主多方打听到一位以前的销售人员,据说他们都是外地人员来“突击销售”的。

7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招商雅苑售楼部负责人,对方称当时出售价格低是工抵房的原因,钱的确进了开发商的账户,但当时的价位开发商不认可。涉及的业主要么以现在价格每平方米4860元补房款才能办手续,退款的话要等到2027年12月30日前。

监管部门——当地住建部门曾发“对广大购房群众的温馨提示”

7月23日,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采访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作人员称,此事情他们接到多起投诉,因为双方签订的是认购合同,不是正式网签合同,他们建议还是跟开发商协商,如果无法达成意愿可走法律途径。去年此楼盘“低价”出售时,住建部门还专门发过警示公告。


去年此楼盘“低价”出售时,住建部门还专门发过警示公告 资料图

记者从天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官网查询到一则“对广大购房群众的温馨提示”,发布日期2024年12月27日:近期我市部分自媒体人员通过微信朋友圈、抖音和快手平台等宣传我市秦州区东十里片区个别房地产开发项目大幅降价销售,并赠送基础装修等。为切实保障广大购房群众的利益不受损害,天水市住建局提醒广大市民,在购买商品房时要做到“三看、三查、三警惕”:

看手续: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是否存在擅自销售商品房,并向购房者收取购房款、认筹金、定金、预订款等款项的行为。

看承诺:看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广告宣传、销售或中介人员的口头承诺与商品房买卖合同内容或商品房实际情况是否相符。是否只签订线下商品房买卖合同,对签订的合同不及时网签备案。

看账户:看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供的监管银行和监管账户是否与公示的监管信息相一致。是否将购房款直接转入商品房预售款监管账户(预售监管账户在公示的预售许可证下方注明)。

查资格:购房群众要查看房地产中介机构是否存在未办理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就签订购房协议、合同、认购书,或交付定金、意向金、诚意金。

查房源:购房群众要查看拟购商品房是否涉及抵押、司法查封等他项权利。

查合同:购房群众要查看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购房者签订除商品房买卖合同外,同时签订“双合同”的行为。

警惕价格诱惑:购房群众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以一次性付款、团购费、定金抵购房款等名义明显低于市场价格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提高警惕。

警惕租金诱惑:广大购房群众要对房地产开发企业采取返本销售或变相返本销售、众筹买房、以租代售、物业返租、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等方式销售商品房的行为提高警惕。

警惕违规诱惑:广大购房群众要对违规使用经营贷、消费贷等金融产品支付购房款的行为以及房地产开发企业或中介机构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行为提高警惕。

律师点评——开发商违背诚信原则,购房者可要求退款

北京市康达(西安)律师事务所熊若楠律师表示,首先,如认购合同不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开发商违背诚信原则拒绝签订正式网签合同的,构成违反预约合同的约定,购房者可要求开发商退还已支付房款。

熊若楠介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2020修正)》第五条之规定,本案中购房者虽已支付首付或全额房款,但双方仅签署了认购合同,如合同中未涵盖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条款,例如交付时间、质量标准等关键内容,则属于预约合同,根据该司法解释第四条规定,因开发商原因导致未能签订本约合同的,开发商应当退还购房者已支付的房款。

其次,如认购合同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开发商擅自收取销售资金的行为构成不按规定使用商品房预售款项,应承担相应行政法律责任。

本案中,开发商以非专业账户收存购房人支付的预售款,未存入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账户,未用于有关工程建设,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四十五条、《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和十四条之规定,房地产管理部门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其限期纠正,并可处以罚款。

熊若楠建议,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应当审查合同内容,明确其是否属于可进行网签备案的合同,同时还应审查开发商资质、收款账户性质、是否具备商品房预售许可等事项,避免开发商“虚假宣传”。

华商报大风新闻记者 魏光敬 编辑 董琳

Top

1、奇才!十几分钟看懂了《资本论》,资本论全篇

2、特斯拉周四股价大跌8%,马斯克罕见示弱

3、反对“穿短裙”发奖品之后,她被猿辅导开除了

小编推荐

当前文章:http://www.share.wxw59.cn/YBN/detail/ozdsfq.html

相关阅读

网友评论

我要评论

发表

取消

神经哥